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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分局97年9月份網路宣導資料

日期:97-09-01    聯絡人:    聯絡資訊:

三星分局97年9月份網路宣導資料


壹、 婦幼安全-家暴
「終止暴力」發生的權益:受到家庭暴力侵害時,應該快打110、113電話報案,簡單扼要的說出妳的受害狀況和地點,警察局會立刻派員處理。
警察機關處理方式包括隔離、送醫、逮捕、紀錄、轉介、與協助聲請保護令:
1. 隔離:警察會把你和施暴者做適當隔離,除了保護你的安全,也會監控施暴者不再傷害你
2. 送醫:如果你已經受傷,警察也會協助你做暫時急救處理,並呼叫救護車送你去醫院。
3. 逮捕:警察有權利視現場情況,依法逮捕施暴者。
4. 紀錄:警察在現場會製作「處理家庭暴力案件調查紀錄表」與「處理家庭暴力案件現場報告表」。
5. 轉介:依據你的要求,轉介相關服務資源,為您提供緊急安置等服務。
6. 保護令:警察會視你的狀況,協助你向想法院聲請保護令,如果你有急迫危險的情況,警察會視需要幫你向法院聲請緊急性暫時保護令。


家防會申訴專線:02-89127378
愛護外籍配偶專線:0800-088-885
大溫暖福利關懷專線:1957
婦幼保護專線:113
男性關懷專線:0800-013-999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三星分局:03-9892607


貳、家暴目睹兒的傷害 不能被忽視
家暴受害者不是只有暴力的相對人,目睹暴力的兒童所受到的傷害,也令人憂心,他們所承受的人生傷害,對人格成長的影響很大;曾有統計指出,長大後因案被保護約束的青少年之中,有很大的比率就是在小時後曾遭遇過家庭暴力的殘酷打擊。
林慈玲表示,目睹家庭暴力兒童身處在家暴颱風內,多數會以為「錯在自己」,才會造成父母失和,讓媽媽替自己被拳打腳踢;尤其暴力是會傳染、會模仿的,有些孩子會出現自殘的行為,有些目睹兒寧願父母分開,不要大家勉強在一起受痛苦,就在這樣龐大的壓力下,目睹兒會很容易一氣之下,憤而傷害、殺害親生父母。
林慈玲表示,外界的支援與協助非常重要。孩子的生命教育最重要,這要從小就教育如何尊重自己、尊重別人,學會控制負面情緒,不能因本性難改而不教育,如此才能將暴力降到最低點。
參、民眾要打破迷思 家暴不是家務事 喚起互助互信的社區關係
高度工商社會發展的結果之一,是台灣的人情味受到很大的考驗,人與人之間互不信任,當大家都變得冷漠時,很多事情就會被姑息。因此,林慈玲指出,我們應該喚起人與人之間的互相關心,不要抱持「家門以內的事情是家務事」的迷思,我們可以適度去幫助需要幫助的對象,讓施暴者知道他的行為是不正確的;如果無法協助的話,則可向社福單位求助,由專家來幫忙。
當我們要求家暴受暴婦女要學會自己站起來之前,我們應該先檢討我們提供受暴婦女多少的社會資源,在整個社會將家庭暴力定位在福利化前提下,受暴婦女的基本人身安全的權力也因此被邊緣,更遑論福利了。因此,要求婦女走出暴力傷痛,無不是再次譴責被害人要自己為受暴負責,再次淪為結構性共犯,反而忽略社會大眾的沉默才是助長家庭暴力繼續發生的元兇。

 

 

上版日期:9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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