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人口販運通報專線!!
一、人口販運是一項嚴重侵犯人權的罪行,如果您知道某些人因暴力、脅迫、恐嚇、詐欺、不當債務約束或其他強制方法,被迫成 為性剝削、勞力剝削或器官摘除的受害者,請馬上撥打防制人口販運通報專線:110(警政署)、1955(勞動部)、(02)2388-3095(我想爸爸-響鈴救我)。
二、未滿18歲從事性交易者,無論其是否出於自願,均視為人口販運被害人。
三、無論是否合法入境,凡被性剝削、勞力剝削或摘除器官者,縱使觸犯入出境相關法律或社會秩序維護法,亦為人口販運之被害人。
四、人口販運加害人最高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700 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