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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分局100年4月份預防犯罪宣導

日期:100-04-12    聯絡人:    聯絡資訊:

三星分局100年4月份預防犯罪宣導

第一則
打造幸福家庭 社會問題相對減
社會上許多問題都與家庭有關,如果能夠經營幸福的家庭,就能降低社會問題。
每當有人結婚時,大家都會祝福新人能夠白頭偕老,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但是,台灣近年來離婚率卻有升高的趨勢,這股趨勢與結婚的祝福似乎背道而馳。
台灣除了離婚率增高外,也有不婚、不生育等有違傳統家庭生活模式的現象,家庭的樣貌與功能已不若以往。
另外,台灣世界展望會中區辦事處主任嚴淑貞指出,依據世界展望會受託辦理的113婦幼保護專線統計,去年就收到3萬多件的兒童保護及家暴案件,看到如此多的家庭問題案件,更要好好重視家庭問題。並致力重新恢復家庭應有的功能。他說,社會上的許多問題都與家庭有關,如果能夠經營幸福的家庭,就能降低社會問題,進而打造充滿愛的城市與國家。
教育攸關國家的未來,但教育是否成功,重點在於家庭,而不是在學校,如果沒有溫暖幸福的家庭,就可能影響下一代的教育品質,可見家庭是否幸福,會對國家的發展造成一定的影響。
三星分局致力打造婦幼安全環境,若有相關問題,必定竭誠為大家服務!
 

第二則
校園性侵沒通報 最重可免職
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訂學校教育人員知悉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應在廿四小時內通報。性騷擾案件不依規定通報,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性侵害案件不通報,可被解聘或免職。
性騷擾不依規定通報 可重罰15萬
教育部表示,教育人員於執行職務時,知悉學生有疑似遭受性侵害或性騷擾情事者,依法有通報義務,但近來教育人員時有未能及時通報與調查處理的情事,為落實學校教育人員責任通報制度,確立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證據的保全及處置,因此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條文修正草案。
立法院第七屆第六會期第七次會議修正教師法第十四條之三條文時,曾通過附帶決議:「校長、主任明知校園性侵害事件,因故意或過失隱匿事證、不為通報、虛偽或延遲通報者,應負刑事責任。教育部應會同相關主管機關於六個月內提出相關法律修正草案,報行政院後,函請立法院審議」。
 

第三則
假書記官行騙 退休公務員受害
詐騙集團假冒書記官行騙時有所聞,嘉義市警方今晚宣布偵破1個詐騙集團,這個集團吸收少年假冒書記官行騙,警方共逮捕10多人,但主嫌仍逍遙大陸。
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表示,警方日前逮捕3名嫌疑人,他們涉嫌假扮書記官,持偽造的公文行騙,先後向多名被害人騙取新台幣數十萬元至數百萬元現金,其中以退休軍公教人員遭詐騙最多。
警方發現這個詐騙集團接受大陸主嫌指揮,於是組成專案小組調查,查出台中市1名施姓嫌疑人,是這個詐騙集團在台的實際運作負責人,他的2名貼身小弟則負責招募少年擔任「書記官」角色,同時四處收購人頭帳戶。
警方另查出10名共犯,分別負責擔任車手、取款人員,另有專人臨櫃透過人頭帳戶,洗錢給藏匿於大陸的主嫌,分工十分細膩。
由於集團成員不斷更換據點,也經常更換人頭SIM卡手機,造成警方追緝上的困難。但最後仍被警方鎖定集團成員的落腳處,今天持嘉義地方法院開具的搜索票以及嘉義地檢署核發的拘票前往台中查緝。
專案小組共逮捕10餘人,並查扣假冒的書記官證件、人頭SIM卡手機一批,另偵破長期配合這個詐騙集團的汽車租車行,查扣偽造影印證件。
警方表示,詐騙集團的主嫌藏匿於大陸,初步清查至少涉及20多起假冒檢察官、書記官或警察機關的詐騙案,詐得金額超過1000萬元,全案由警方擴大偵辦。

 

 

 

上版日期:10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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