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開關

:::

分局轄區概況

列印[另開新視窗]
日期:113-01-01       

三星分局轄區概況、沿革

地理位置
       
    本分局轄有三星鄉、大同鄉,地理位置居於宜蘭縣西南方、東鄰羅東分局、西毗桃園巿、南接蘇澳分局及臺中巿,北與宜蘭分局及新北巿為界,三星鄉面積144.2238平方公里,大同鄉面積657.5442平方公里。 (數據來源:宜蘭縣政府主計處)

行政區域
本分局管轄區域為三星鄉、大同鄉二鄉,三星鄉總戶數9,191戶,總人口數21,195人、男11,486人、女9,790人,大同鄉總戶數2,032戶,總人口數6,027人、男3,243人、女2,784人。(數據來源:依三星、大同鄉戶政事務所統計至113年1月止)
聯外交通
台七線:明池至大同崙埤,全長40公里。  
台七甲線:棲蘭至思源,全長45公里。  
台七丙線:牛鬥至廣興橋,全長22公里。
縣道
宜33線:廣興至大元山,全長22公里。 
宜51線:牛鬥至土場,全長16公里。
宜53線:家源橋至土場,全長0.8公里。
宜專一線:土場至太平山,全長25點29公里。 
宜196 線:三星至清洲橋,全長12點23公里。
宜26線:楓林至北成(終點:公正、純精路口)12.1公里。
宜26-1線:紅柴林至大坑(終點:頂大義西側)1.198公里。
宜44線:三星至萬富(終點:萬富橋)2.1公里。
宜46線:張公圍至大埔(終點:大埔)5.34公里。
宜47線:尚武至十九結(終點:健隱橋南端)3.696公里。
宜49線:大義至大進(終點:宜33線)6.327公里。 
宜61線:尚德至大洲(終點:大洲二號橋)4.087公里。
宜63線:崙埤至天送埤(終點:福山街、三星路路口)。
 
重要橋樑
 
廣興橋、大洲橋、清洲橋、葫蘆堵橋、牛鬥橋、英士橋、泰雅橋、家源橋、則前橋、可法橋。 

三星分局沿革史
公元1895年(日明治28年)9月,日人在台配置警察官,於台灣總督府設警保課,地方設警察部,宜蘭支廳設警察分署。當時派駐若干人至宜蘭支廳執行警務,但警察人員均在日本本土招募。

1896年(日明治29年)3月,宜蘭支廳警察分署下轄羅東、頭圍、利澤簡三處警察分署。翌年5月3日,廢支廳制,改設辦務署,始設宜蘭廳,下置羅東、宜蘭、頭圍、利澤簡四個辦務署,羅東辦務署管轄羅東街,置有署長、主計、參事。

1898年(日明治31年)6月,宜蘭廳下置羅東、宜蘭二辦務署,羅東辦務署下轄有叭哩沙(今三星)、利澤簡、蘇澳三支署,辦務署下,設三課分掌事務,職員增置警部與技手。
1900年(日明治33年)6月,廢宜蘭廳下之辦務署,改設8處出張所,羅東辦務署改稱「羅東出張所」。1901年(日明治34年)11月,改為總督府、廳二級制,廢縣與辦務署,宜蘭縣為宜蘭廳,下轄羅東、頭圍、叭哩沙(今三星)三支廳,支廳為廳長之輔助機關,以警察為主務,支廳長由警視充任,其下設置屬、警部、技手、警部捕、巡查、巡查捕等吏員,職員多以警察職員充任,係藉警察以推行政。

1919年(日大正8年),日本改任文官田健次郎為台灣總督,鑒於當時全台各支廳長多由警察人員擔任,有反民主政治潮流,故於次年(1920年(日大正9年))頒行州市街庄制,劃全台為5州47郡155街庄,羅東支廳改為羅東郡警察課。

1895年三星鄉地勢徒險,原為一片砂礫,滿目荒山野林,在清乾隆23年間才有平埔蕃(葛瑪蘭族)居住,後來漸受漢民族的同化,屬於山胞所經營的叭哩砂撫墾區舊址,日本人佔據台灣時期,曾於明前17年設叭哩砂撫墾區,統理山胞,屬羅東區辦務暑,專司山地人民庶政,至民前11年升格為支廳到1945年,我對日抗戰勝利台灣光復後翌年改為三星鄉,仍屬台北縣羅東區,一直到民國1950年宜蘭縣治成立,乃轉屬為宜蘭縣。

1958年7月1日三星分局成立第一任分局長由古星南先生出任,當時古分局長已54歲是一個老當益壯的人物,雖然他的年齡已半百,但工作精神、幹勁以及他的熱忱,都遠非一般年青人能比擬,古分局長是台灣新竹縣人,早年畢業於新竹州巡查教習所,台灣總督府警察官及司獄官訓練所。

三星分局成立之初,辦公廳舍沿用原來的台北縣警察局羅東分局三星分駐所木造平房,挾小且破舊不堪,再加上編制員額逐年增加,使廳舍老舊更不夠使用,且有礙觀瞻,亦不符分局的格局,因此歷任分局長如吳積麟、胡政、張靜波、陳祥發、許友恭、宋續祥等,積極重建,奈以經費無而未果一直到1975年3月,在警察局長莊亨岱先生蒞任後,重視基層關懷部屬辦公環境,始暺精竭慮,苦心積極,向省政府爭取經費,得款1千500多萬元,而三星分局分配到1百23萬元,除平地五所及山地土場派出所全面整修外,重建分局辦公廳舍之宿願得以實現,分局工程1976年4月15日發包興建,委由張慎轉建築師事務所設計,高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承建,於同年8月完工,重建期間歷經陳思安、李文錦二位分局長監督工程得以順利完工,並於九月初落成,員警在美侖美奐的辦公廳內辦公,士氣相當振奮,同年9月1日經分局長裁示成立檔案室。

三星分局因屬單純分局,故從47年成立後一直無行政副分局長之編制,職務均由三星戶政事務所主任兼任,至1992年7月戶警分立始編制正式行政副分局長,首任副分局長由沈文雄先生出任。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組織沿革(歷年重要記事)
● 1945年台灣光復初期設宜蘭市警務課及羅東、礁溪、蘇澳等警察所,仍隸屬於台北縣警察局。
● 1950年9月奉省令將警務課及警察所撤銷一律改為分局,並增設北峰分局轄(今大同鄉)太平、南澳、烏來等3鄉。
● 1950年10月宜蘭設縣本局乃告成立。警局初期於局長、 副局長下分設5課2室及5分局(城區、礁溪、羅東、蘇 澳、北峰)。
● 1951年1月奉省令裁撤北峰分局,另增設山地警務課。
● 1958年7月奉省令警局局部內設四課(行政、保安、刑 事、總務)、五室(督察、人事、戶口、安全、主 計)及秘書、刑事警察隊、保安警察    隊,外部設5分 局(宜蘭、羅東、礁溪、蘇澳、三星)。
● 1967實施戶警合一,增設12鄉鎮戶政事務所,本轄設大 同、三星戶政事務所。
● 1992年7月增設資訊室,又戶警分隸,三星、大同     戶政事務所改隸縣政府,戶政課改為戶口課。
● 1998年11月消防隊改隸縣政府,成立消防局,三星消防    分隊改隸於消防局。局。局。
● 2001年7月1日本分局奉令成立交通(兼資訊)組。
● 2003年1月1日本分局奉命成立車禍處理小組。
● 2008年7月8日本分局新建工程以7,200萬元完成發包,同年9月17日由縣長呂國華主持動工。
●2010年11月25日本分局落成,由縣長林聰賢主持啟用,總預算新臺幣8,100萬元。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