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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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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7月網路預防犯罪宣導專文

日期:104-07-02    

104年7月網路預防犯罪宣導專文

1.貪得無厭,松山分局逮獲少年檢察官
詐騙集團花招出盡,「監管帳戶」老梗騙了千遍也不厭倦,警方提醒大眾,多向家中長者宣導,別再落入詐騙陷阱了!
臺北市松山區一名51歲的李姓婦人於104年3月31日在家接獲詐騙集團電話,歹徒佯稱是中央健保局員工,說有人拿李婦的健保卡申請醫療補助,之後電話轉給假警察、檢察官,說她涉及竊車集團贓款漂白案,佯稱保障權益調查事實,要求李婦將帳戶內存款全數領出,辦理公證手續,並凍結銀行帳戶財產。
歹徒假冒檢察官分二次至李婦家中領錢,取款時交付「法務部行政執行假扣押處份命令」等文件,以取得李婦信任,總計損失新臺幣116萬。
然詐騙集團食髓知味,於104年4月1日,欲重施故技再取新臺幣68萬時,李婦始驚覺有異,向警方報案,並配合虛與委蛇,最終警方在南京東路與三民路口逮捕古姓少年(男,16歲)。另循線再逮共犯陳姓男子(20歲),2人坦承受詐騙集團指揮,負責出面取款及現場監控,每件酬勞新臺幣1萬元,全案依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法辦。
2.「除了大陸被詐騙、澳門也被詐騙了」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唐仲慶,指揮刑事警察局偵七大隊等專案小組,經我方與陸方及澳門兩岸三地交換犯罪情資後進行偵辦,經長期跟監蒐證後,見時機成熟,同步啟動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分別於昨(26)日中午前往臺中市兵分3路執行搜索,順利查獲電信詐騙轉帳機房,當場查獲犯嫌洪○○1人;大陸廣東省則查獲話務機房臺籍犯嫌謝○○1人。
澳門司法警察局受理澳門居民谷○○遭假冒檢警來電,稱其個資遭盜用,並涉及非法集資不法行為,要求被害人匯款至指定帳戶,並要被害人提供本身的帳戶及網路銀行帳號、密碼,被害人陷於錯誤,匯款澳幣140萬元及人民幣57萬餘元至本身的澳門工商銀行帳戶及大陸銀行帳戶內。遭詐欺集團成員以網路轉帳至4個大陸銀行帳戶,再以中國銀聯卡在臺灣透過ATM提領贓款,澳門地區發生多起相同犯罪手法。經澳門警方請求與我方合作偵辦。
經追查綽號「毛哥」之主嫌洪○○從104年3月間,即開始於臺中市承租門禁管理森嚴的大樓,架設電信網路設備及6部筆記型電腦,負責將詐騙贓款以U盾或Klink從一級帳戶(大車)轉帳至二級帳戶(二車),再分別轉入三級帳戶(小車),再以銀聯卡由車手在臺灣ATM提領贓款。警方搜索時發現,光5月份就有假大陸人民檢察院拘捕命令達400餘份,每日約轉帳30萬人民幣,至今轉帳逾2千萬人民幣(新臺幣約一億元)。全案偵詢後依詐欺罪嫌將洪○○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後續並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函請陸方協查相關大陸、澳門被害人,擴大偵辦。
3.「爸爸救我」保持通話 智警靠紙筆成功阻詐
104年04月09日09時許,50歲尤姓男子接到誆稱兒子幫人作保積欠新台幣90萬元債務,必須拿出90萬元換取兒子平安的電話。尤男恐懼害怕地一邊講電話,一邊神色慌張快步衝進警四分局春社派出所,向值班李姓警員以手勢示意以紙筆溝通,並要員警保持沉默,值班警員警覺尤男正在與詐騙集團通話,所長魏0薌、副所長劉0源以紙筆與被害人溝通,安撫被害人恐懼害怕之心情,並要尤男將計就計持續與詐騙集團斡旋,成功阻止一起詐騙案發生,保住尤男積蓄。
尤姓男子9日9時許,在家中接獲未顯示號碼之歹徒恐嚇電話,電話那頭傳出「爸爸救我」的呼救聲,歹徒表示其子因為幫人作保積欠新台幣90萬元債務,要求拿出90萬元換取兒子之平安,否則要將其子斷手斷腳,讓其見不到兒子最後一面及見不到明天的太陽等著收屍等語。歹徒要求尤男提供行動電話並且保持通話,還要求至郵局領取贖款,領款後再依其指示方式交錢。
經春社派出所所長魏0薌、副所長劉0源以紙筆與被害人紙筆溝通,安撫被害人恐懼害怕之心情,並請尤男持續與歹徒斡旋,所長魏0薌立即調派警力埋伏,穿著便服佯裝至郵局辦理郵政事物之民眾,與尤男前後進入郵局保護被害人。尤男依員警指示至郵局佯裝臨櫃提領新台幣90萬元,並以郵局提款單佯裝為新台幣90萬元放置於提領現金袋中。隨後歹徒指示尤男在嶺東路上不斷繞行,要尤男至嶺東南路與忠勇路路口將所提領新台幣90萬元放置變電箱上方後離開且警告不准回頭,屆時會有人前來拿取。所長魏0薌等三人在放置現金處附近予以守緝詐騙集團車手前來取款,惟於現場等候遲遲未見詐騙車手現身。
尤男隨後於當日中午12時許到派出所感謝員警為民服務之精神,成功阻止90萬元的積蓄遭詐騙,使其免於遭受金錢上重大損失,感謝所長魏0薌等員及時之指揮調度及員警辛勞。所長魏綉薌呼籲接到類似詐騙電話一定要「冷靜、查證、報警」,避免金錢財產遭受損害。
5.破獲北臺灣詐欺人頭電話卡供應商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三隊日前破獲詐欺集團車手案,後續追查得知在大臺北市地區有一名綽號「小寶」之房姓男子涉嫌蒐集人頭行動電話門號,專供詐欺集團成員犯罪使用,藉以逃避警方查緝;有鑑於詐騙案件危害社會治安甚鉅、造成社會不輪淪安,遂組成專案小組,深入佈線偵查。
經專案小組佈線偵查發現,綽號「小寶」之男子房○○曾為電信業經銷商,因其財力不足以與各家電信財團抗衡,結束其電信經銷商,然因一時無法釋懷且又找不到適合工作,而為了生計竟淪為兩岸電信犯罪之橋樑,對外仍稱渠為通訊行老闆做為晃子,實際從事蒐購人頭行動電話卡,再以每張人頭電話卡門號以新臺幣(以下同)2,500元~3,000元不等之價格賣給不特定之詐欺集團及其他犯罪集團使用,其客戶遍及北臺灣,均以電話連絡並約地點交貨;另房○○為逃避警方查緝,在其住處外除裝設有電子針孔攝影機,監控屋外人員進出之情形,且在返回住處時,又特意將所使用之機車停放在離其住處約200公尺以外之停車格內,且房嫌所使用之機車車主亦非其本人所有,在返回住處時均會觀察其四週之狀況再進入屋內。
經專案小組成員數月實施勘查、跟監、埋伏,確實掌握其作息時間,即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偵辦及核發拘票,並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由本大隊專案小組成員至其住處外現場實施埋伏查緝,發現房○○走出並住處大門時,先觀察四週之狀況後走向停放機車之處時,專案成員趁其不備之際,當場予以拘提到案,並在身上背包內查獲各家電信之SIM卡計150張、SIM卡轉換器11個及行動電話手機2支,並帶同至其住處搜索,查扣隨身碟及電腦資料,經查房嫌自96年起開始從事蒐購人頭電話卡門號販賣,迄今賣出之人頭電話卡門號計有上萬張供兩岸電信詐欺及其他犯罪集團使用,獲利達千萬元以上,全案依詐欺罪嫌移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署偵辦,並持續追查房嫌所涉之其他刑案。
為有效打擊及防範詐欺犯罪,三星分局提醒民眾,惟不法分子不斷更新詐騙手法詐騙,預防詐騙方法,請牢記「一聽、二掛、三查」!並即時撥打165反詐騙專線、110報案電話。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三星分局關心您!

 

上版日期:10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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