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開關

:::

警政新聞

列印[另開新視窗]

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免附戶籍謄本

日期:103-09-29    

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免附戶籍謄本

為配合內政部研商推廣政府服務流程改造-全面免戶籍謄本政策。內政部警政署於103年4月25日函發刪除警察機關核發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作業規定-第4點以戶籍謄本作為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之身分證明文件之一之規定。

線上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省卻往返免奔波
以往民眾申辦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都要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前往各警察機關現地填寫申請書、繳驗相關證明及費用後,等待3個工作日後才能取得,傳統申辦方式對於路途遙遠的民眾,必須來回奔波,十分地不便。
內政部警政署為提升為民服務效能,開放臨櫃、傳真郵寄及網路申請等多種申請管道,提供民眾選擇。
網路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網路申請系統
http://eli.npa.gov.tw/E7WebO/index01.jsp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三星分局關心您!

 

上版日期:103-09-29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