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道路交通事故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案件,如要避免追撞二次事故,駕駛人可掌握以下五原則自行測繪:
一、事故地點適當距離處應豎立車輛故障標誌或其他明顯警告設施。
二、拍攝及移車全程應注意往來車流。
三、拍攝時,以標線為基準,於前、後方將事故車輛與周邊設施(如標誌、號誌、電線桿等)全景攝入。
四、拍攝碰撞點、車損部分及掉落物等跡證。
五、拍攝完畢儘速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之安全地點。
湖內警分局呼籲,若發生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之交通事故,民眾除了撥打報案外,可先於事故地點適當地豎立車輛故障標誌,並利用手機拍攝(錄影)車禍全景及車損部位等跡證,並將車輛移置不妨礙交通之安全地點,以免阻擋來往車輛通行。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